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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乡村振兴战略与理论研究现状

  中国城镇化和工业化已进入现代化中后半程,城乡发展的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十分突出,如何适应城镇化和工业化中后期的发展规律成为新发展阶段的重要议题。1 据此,在沿承党和政府多年农村政策的基础上,以消解城乡二元结构差距为目标,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和实现城乡融合为主要举措的乡村振兴战略得以在党的十九大提出。乡村振兴战略甫一出场,便引发主流政策界、基层实践界和学术理论界的广泛关注和激烈讨论。2

  首先,乡村振兴战略在顶层设计层面日益系统化、明晰化和具体化,相关制度框架和政策体系已基本形成。党的十九大明确提出将乡村振兴战略作为贯彻新发展理念的六大措施之一,并对其总要求和主要措施进行总体规划。3 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对乡村振兴战略进行了系统而全面的顶层设计,确立起乡村振兴分三步走的战略目标。4同年,《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发布,首次建立了乡村振兴指标体系,为指导各地乡村振兴规划工作提供了基础和借鉴。5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则对“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政策原则进行详细部署。6目前国家已启动关于促进乡村振兴的立法程序,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将具备真正的法律基础。

  其次,作为乡村振兴基层实践的主力军,基层干部已经开始从最初的学习领悟阶段转向积极参与乡村振兴实践。如贵州省塘约村在党组织带动下已经探索出一条以“村社一体、合股联营、联股联心”为特征的乡村振兴道路,7山东中郝峪和陕西袁家村则通过开拓“集体化乡村旅游发展模式”成为乡村振兴的典范。8在乡村振兴规划编制层面,目前市级规划已经编制过半,县级规划编制接近40%。9

  最后,乡村振兴在学术理论层面已经开始从科学内涵、实施机制和规避问题等宏阔的政策阐释研究逐渐转向具体的理论探究。目前关于乡村振兴理论研究主要聚焦在政策衔接机制探讨和单一理论视角的应用等方面。(1)在政策衔接层面,现有研究主要探讨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脱贫攻坚和农业供给侧改革的关系等方面。一是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具有逻辑自洽性。新型城镇化可以在模式、理念、动力层面与乡村振兴形成协同领域,而乡村振兴亦可以为新型城镇化提供崭新机遇。10二是乡村振兴与脱贫攻坚之间存在理论和实践逻辑的双重契合性。理论层面,二者存着以内容共融、作用互构和主体一致为特征的互涵式关联,11而在实践层面,脱贫攻坚奠定了乡村振兴的基础,同时为乡村振兴提供长效内生动力,助推脱贫攻坚纵深发展。12三是乡村振兴与农业供给侧改革具有内在互动关系,农业供给侧改革是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途径和动力来源,13乡村振兴则赋予农业供给侧改革以新时代内涵。14(2)在理论探索层面,研究主要分为乡村振兴的部分议题理论阐述和整体的理论构建两个类型。前者旨在利用某些理论探讨乡村振兴的某个具体部分,例如利用多源流理论分析乡村振兴的出场逻辑,15或者基于多功能理论建构乡村振兴评价体系等。16后者则是基于理论整体考察乡村振兴的现实,例如,基于马克思主义农民问题理论分析乡村振兴的整体现实,17或者根据后现代主义逻辑提炼“后生产主义乡村”这一概念,作为乡村振兴的理论视角。18

  根据这些文献讨论,可以对乡村振兴的理论研究作出三点评述:一是关于政策衔接机制的探讨虽然厘清了乡村振兴与相关政策的关系,对于政策实践具有较强借鉴意义,但仍未深入到乡村振兴理论研讨的内核。二是对于乡村振兴部分议题的理论阐述,虽有利于加深对具体问题的理解,但未将乡村振兴视为整体性的范畴加以理论把握。三是对乡村振兴整体现实进行理论考察,提炼的概念虽具有较强原创性,但参考的仅为某种单一理论。实际上,乡村振兴面临复杂的社会环境,发展轨迹呈现多元化态势。因此,用单一理论对乡村振兴内容进行解剖,难免有简单裁剪之嫌。因此,关于乡村振兴的基础理论研究才刚刚“破题”,亟待深入探讨。19

  总体而言,随着乡村振兴顶层设计愈来愈清晰化,基层实践越来越深入化,乡村振兴的理论研究被不断推进。然而,目前乡村振兴的基础理论研究尚待深入探讨,且尤其须要回归经典理论对乡村振兴予以再阐释。从根本上讲,乡村振兴是根治“三农问题”的系统性战略。而与中国“三农问题”概念相近,且拥有长达120年历史和清晰理论传承的国际农政问题(Agrarian Question)研究可以成为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研究的学术资源。“农政问题”指的是:为了实现整体性的国家发展,如何理解农业、农地、农民和农村的基本属性,在农业生产形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方面是否存在以及存在哪些实质性阻碍因素,如何解决这些阻碍因素,如何使农业生产形式、农地所有权形式、农民群体和农村社会发生转型以成为国家整体性发展的动力,需要采用什么样的政治动员以及制定什么样的国家政策来促进这些转型和发展?20在国际农政问题研究中,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和生计框架这五大经典理论被用来解读农业、农民、农地和农村的结构性关系以及制度安排的议题。21因此,本文将乡村振兴置于农政问题五大理论脉络中予以解读,以期推进乡村振兴的基础理论研究。

  二、乡村振兴的五大基础理论

  乡村振兴的基础理论是对社会发展动力多元化的投射。乡村振兴不能使用单一的“主义”或“学说”来统合,它是兼容多维理论元素的国家治理实践。乡村振兴的基础理论总体涵括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后现代/后结构主义以及生计框架五大理论中的诸多元素,而这些理论元素因关涉农业、农村、农民和农地的不同结构关系而包容于乡村振兴的不同政策话语之中。

  1.马克思主义:乡村振兴的总体指导

  在根本立场上,马克思主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理论核心,而乡村振兴战略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布局的有机组成部分不能放弃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指导地位。这充分体现为两个方面:一是乡村振兴始终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代表的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最新理论成果为指导;二是乡村振兴务必坚持党管农村工作的基本原则。

  在理论思维上,乡村振兴充分体现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战略智慧。乡村振兴是自觉应用辩证唯物主义的典型示范。首先,乡村振兴是对以往农村社会政策的继承性发展。乡村振兴是因应社会主要矛盾转化的时代安排,是反思性继承既往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政策成果和实践成果的科学战略体系,是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对象、内涵要求以及城乡发展理念的全面升级。22其次,乡村振兴是统筹推进的制度系统。乡村振兴不是制度安排的单向突进,而是注重整体部署的协同性和关联性,是关联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振兴”的体系化制度,23是人与人关系、人与社会关系和人与自然关系的逻辑统一。最后,乡村振兴是主次矛盾观的自觉适用。乡村振兴的“外生态”是对新时代社会主要矛盾的破题,即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作为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矛盾的战略总抓手。而在乡村振兴的“内生态”中则赋予乡村振兴不同的政策实施以不同的权重和力度。如产业兴旺是重点,生态宜居是关键,乡风文明是保障,治理有效是基础,生活富裕是根本,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优先序充分体现出乡村振兴并不是“眉毛胡子一把抓”,而是具有鲜明主次矛盾安排的科学战略体系。可见,乡村振兴是兼容全新乡村发展理念、体系化制度和优先序安排的战略内容,充分体现出辩证唯物主义发展观、联系观和矛盾观的有机统一,具有鲜明的战略高度。

  同时,乡村振兴充分贯彻历史唯物主义的基本意旨。首先,乡村振兴是对社会基本矛盾原理的科学运用。乡村振兴作为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相统一的综合范畴,24既蕴含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的生产力振兴维度,也具有打造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关系、繁盛农村文化和构建乡村治理新体系等生产关系振兴的内容,是乡村生产力和生产关系全方位的互促平衡。其次,乡村振兴是对“人民群众是历史主体”理念的具体践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程序和根本目标均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立场。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这些是乡村振兴实现程序正义的要求。而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这些则是乡村振兴实质正义的反映。乡村振兴具有深厚的历史唯物主义视野,乡村振兴战略既是马克思主义社会基本矛盾原理在乡村社会发展中的理论运用,也是对人民群众作为历史主体基本立场的充分体认。从此角度看,乡村振兴具有鲜明的战略深度。

  在具体适用上,在农业方面,乡村振兴肯定了农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地位和现代农业生产方式的价值。乡村振兴主张保障重要农产品供给,夯实农业基础。乡村振兴在坚持发展现代农业的基本思维的基础上,主张将小农户生产引入现代农业发展的轨道,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这是对经典马克思主义“大生产”替代“小生产”理论逻辑的温和反映。在农民方面,乡村振兴主张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以各类生产合作组织和市场化服务组织扶持小农户,这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农民改造思想结合新时代国情的适应性调整。在农村方面,乡村振兴在城乡融合体制机制的框架中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城乡形态融合、要素融合、产业融合、市场融合以及人与自然融合,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体制刚性,从而使城乡成为更高级的社会综合体,25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城乡协调发展思想的有效理论回应。在农地方面,乡村振兴战略明确提出依法保护集体土地所有权,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鼓励土地适度规模经营,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土地国有化和土地集中化思想的现实践行。乡村振兴在农业、农村、农民和农地方面均是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元素的再利用,凸显出马克思主义在新时代农村社会发展研究中的鲜活生命力。

  总而言之,马克思主义是乡村振兴的根本立场,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乡村振兴科学的理论思维,马克思主义的农政思想是乡村振兴具体践行的鲜活元素。马克思主义是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总体指导。

  2.实体主义: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

  实体主义26是以恰亚诺夫传统为理论基础研究小农农业的独特性与组织形式、“生存小农”的价值结构与存续性、土地的权利属性与分配合作、村社的独特性与乡村价值的学术思潮和理论范式,也可称为“恰亚诺夫主义”。实体主义可视为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实体主义对国家发展进程中乡村社会独特性的探讨与乡村振兴战略的价值旨归相契合。

  在农业方面,实体主义肯定小农农业生产形式的独特性,认为小农农业生产形式在增加生产性就业、提高收入和增加社会附加值方面具有优越性。27但小农农业生产形式仍面临生产经营弱势,因此,实体主义主张以覆盖产加销的农业生产经营全程环节的“纵向一体化”合作发挥小农农业的效益。28乡村振兴同样肯定小农户农业生产家庭经营的存续性和优越性,且特别重视扶持小农户,表现为提升小农户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生产全程社会化服务以及帮助小农户对接市场等,目的是克服小农户的生产弱势、市场弱势和组织弱势,其本质仍是对实体主义“纵向一体化”生产合作形式的典型示范。在农民方面,实体主义否定“去小农化”思路,认为小农本身具有实现现代化的潜力。29乡村振兴不是采取强制消灭小农户和分化小农户的战略设计,不是人为垒大户,而是顺应小农户分化趋势,保持足够历史耐心,坚持和完善小农户家庭经营的基础性地位,通过有效的发展规划来激发小农户的生产能量和社会优势,实现传统小农户向现代小农户的转变。可见,乡村振兴战略正是对实体主义小农存续论和小农优势论的有力贯彻。在农地方面,实体主义主张维护农民的土地权利,根据平均原则和劳动原则实行“土地社会化”的分配形式,以土地分散化克服土地集中垄断的缺陷,实现土地作为提供农民生存保险和消除农民贫困的基本功能。30乡村振兴明确提出落实农村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政策,衔接落实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政策,充分保障农民土地的承包经营权。同时,乡村振兴不盲目推进土地流转,而是“宜大则大,宜小则小”,肯定分散型农户家庭经营存续的合理性。可以说,乡村振兴关于土地制度的论述是实体主义对农民土地权利的重视以及“土地社会化”分配形式的现实印刻。在农村方面,实体主义将农村视为完整而协调的小共同体,是区别于资本主义“邪恶”的对立面,是理想化农村生活、农民习俗以及组织形式的文明结构,体现出“田园诗般的和谐”以及“权利与义务的美妙协调”。31实体主义认为,在社会转型中应特别重视乡村价值的留存,乡村依然存在重要价值,它的存在有利于土地利用和保护、生物多样性的保育和生态环境的修复以及传统文化的保存和延续,同时还有利于维持社会的发展与稳定。32乡村振兴是对乡村价值的再次肯定,是通过全方位的政策设计再造乡村共同体。乡村振兴通过兴盛文明乡风,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及优化乡村治理体系等全方位措施,实现“看山望水忆乡愁”,实现“农业强,农民富,农村美”。乡村振兴正是从整体论的角度以多层次和宽领域的实施方略,实现乡村向共同体本位的复归。可见,实体主义关于农业、农民、农地和农民的理论意涵贴合乡村振兴的战略设计和价值依归。因此,实体主义可视为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价值引领。

  3.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乡村振兴的效率保障

  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以理性经济人假设立论,充分肯定资源要素合理配置以实现效用最大化观点。33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在某种程度上肯定发展主义思维,重视以产权制度和市场竞争提升发展效率,这与乡村振兴战略中产业结构优化和产权制度安排等措施具有同源性。因此,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可以视为乡村振兴效率保障的基础理论。

  具体来说,在农业方面,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将农业视为特殊的经济部门,农业生产仍遵循投入—产出的函数关系,而要进一步提高农业生产率,关键在于引入新的现代农业要素。市场关系和制度设计应在要素资源配置和要素资源流通中起决定性作用。34乡村振兴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改革为主线,以资源优化配置、关键技术投入和农业支持保护制度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和全要素生产率,以此构建现代农业体系,这与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的农业观具有一致性。在农地方面,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将土地视为关键性的生产要素,实现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以及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率是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的理论旨趣,并为此开出完善土地产权结构和土地入市流转交易的药方。35乡村振兴的战略设计将完善农村承包地“三权分置”作为重点方向,保护并放活土地经营权,允许土地经营权融资担保和入股,以优化土地权利结构作为提升土地要素利用率的关键举措。可以说,乡村振兴战略关于土地制度的优化创新充分体现出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的思维。在农民方面,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以认定农民为理性经济人为前提,认为农民个体决策系统遵循利润最大化诉求,36略有区别的是,新古典经济学将农民归结为“完全理性”的个体,而新制度经济学将农民视为约束条件下“有限理性”的个体,37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因此将提升人力资本投入和以制度供给消除刚性约束条件作为释放农民经济理性能量的必要措施。乡村振兴战略通过农村教育事业、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健康乡村建设、农村专业人才培育等普惠性联动机制,以及通过实施小农户能力提升工程等专项计划,使乡村振兴具备厚实的人才支撑。这与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要求提升农民理性能力素质的要求相一致。在农村方面,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以经济属性界定农村,将农村视为生产生活的地理单元,认为农村应实现产业基础和经济活力的多元化。38而乡村振兴关于构建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体系以及深入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措施,都是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农村经济化观点的投射。可见,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是以发展主义思维重新组合乡村振兴的资源要素,从而使乡村振兴的实现具备效率保障。

  4.后现代/后结构主义:乡村振兴的反思取向

  后现代/后结构主义质疑现代化和发展主义叙事的普适性和霸权性,主张以“替代发展”或“后发展主义”路径重新理解世界图景。39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具有鲜明的批判性质,与乡村振兴在新发展理念中的反思定位具有形近性,因此,可将后现代/后结构主义视为乡村振兴的反思性基础理论。后现代/后结构主义以反思发展主义立论,在农业、农村、农民和农地方面形成了独特论点。

  在农业方面,后现代/后结构主义主张以后现代农业替代现代农业。后现代农业总体特点表现为多功能性和分散型,要求农业生产方式“彻底实现由还原论向生态学观点的转变”40。乡村振兴扶持小农户发展生态农业、设施农业、体验农业、定制农业,重视生态农产品供给,大力拓展农业功能,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生态等产业深度融合,都极大地体现出乡村振兴对发展后现代农业理念的贯彻。在农民方面,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反思“问题化”小农和农民作为“过剩人口”等相关话语的合理性,认为“问题化”和“过剩人口”正体现出发展主义规训农民的霸权逻辑。41乡村振兴贯彻“以人民为中心”的意志,充分贯彻农民主体原则,以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为价值旨归,农民不再是“过剩人口”,而是共享乡村振兴成果的主体,乡村振兴是对发展主义凝视和问题化思维的部分矫正,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对发展主义消解农民主体性的批判。在农地方面,后现代/后结构主义批评土地商品化和土地流转对农村退化和农民边缘化的现实,认为正是“以发展之名”的土地商品化和土地流转造成了去乡村化。乡村振兴在土地商品化方面持谨慎原则,明确提出不搞土地私有化,严格土地用途管制,防止内部少数人控制和外部资本侵占集体资产等,均宣示出国家对土地商品化和土地流转的谨慎态度,这些在一定程度上抑制了资本将土地作为积累财富的价值手段的动机,抑制了村庄分化和农民边缘化的社会趋势。在农村方面,后现代/后结构主义批判发展主义话语和商品化机制对农村社会结构的改造和重构,农村被设计为符合发展主义话语图景的“理想化”农村,从“立国之本”到“资本后援站”的地位嬗变折射出农村被发展主义机制的建构逻辑。42后现代/后结构主义推崇城乡共生论,平等公正和互惠合作是后现代/后结构主义视域下城乡关系的理想特征。43乡村振兴战略被定位为新发展理念践行的具体措施,试图以协调、开放、共享的基本原则扭转乡村长期被发展主义辖制的局面,通过城乡融合的体制机制设计改变农村的依附性,重振乡村的主体性,最终形成全面融合和共同繁荣的新型城乡关系。乡村振兴战略的终极关怀映合后现代/后结构主义的城乡共生论的理论内涵,在某种程度上体现出乡村振兴战略的反思性取向。

  5.生计框架:乡村振兴的底线思维

  生计框架关注农民生计资本、生计策略和生计结果的关系结构,尤其关注农民谋生方式的多元化以及制度因素对生计策略和生计目标的影响,生计框架广泛适用于减贫和可持续性发展等领域,是偏向穷人生计的底层视角。44生计框架可视为乡村振兴的底线思维。

  具体而言,在农业方面,生计框架不主张单纯从农业生产率看待农业生产方式,而是着重讨论农业生产方式应激外部压力的适应性和多元性功能。乡村振兴扶持小农户生产,通过政策设计、生产设施条件改善、组织化联结带动小农户发展多元化的农业生产形式,目的是巩固小农户农业生产,抑制农业失活的发生,从而为小农户的生计策略创造基础条件。在农民方面,生计框架将农民视为施展多元生计策略的能动者,因此应创造有利条件激发农户转化生计压力的生计资本和可行能力。乡村振兴始终强调将脱贫攻坚作为先决条件,瞄准贫困人口精准帮扶,聚焦深度贫困地区,激发贫困人口内生动力,以多元化的扶贫措施提升农民生计资本,增强农民转化生计压力的能力,释放农民依托自身生计策略创造美好生活的能量。在农地方面,生计框架将土地视为农民最重要的生计资本,认为土地对维系农民生计多样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作用。生计框架绝不主张以制度设计和土地商品化的方式剥夺农民土地。乡村振兴注重稳定农户土地承包经营权,不搞土地私有化,不搞大规模土地流转,以此保障土地对农户生计调节的基本功能,同时通过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农户土地作业环节,使农户分享土地规模经营收益。乡村振兴战略稳定了制度结构对农户土地资源分配利用的影响,保证土地作为农民最重要生计资本的关键地位。在农村方面,生计框架主张“以末为先”,将农村视为生计资本生产和再生产的空间以及农民构建生计策略的场域。乡村振兴通过全盘的制度设计,集合生产、生活和生态的政策框架为农户生计资本的持续生产和生计策略创新提供了多元可能,乡村的全面振兴将最大化催动农民生存水平的整体提升。乡村振兴战略需要保障农民可获取生计资本并创造生计策略施展的可能空间。因此,生计框架所内含的基本思想可视为乡村振兴的底线思维。

  总体来说,乡村振兴已经形成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和生计框架五大基础理论视角,反映出了乡村振兴不同的目标指向和使命关怀。乡村振兴呈现出发展主义和后发展主义、现代化和自反性现代化相统一的理论格局,乡村振兴因此不能以统一的理论学说予以剪裁。

  三、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特征

  乡村振兴的五大基础理论并不是无序的理论杂合,而是多元一体的理论互构,具体体现在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多元性、位阶性和系统性三个层面。

  1.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多元性

  乡村振兴所呈现出的复杂面向难以运用单一理论予以完全阐释,因此为多元理论出场解读乡村振兴提供了必要性。首先,从哲学基础来说,社会理论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每种理论的阐释逻辑和概念体系都是在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为解决特定问题而产生的。因此,单一理论的解释力是有限度的,不可能完全反映社会现实的全部。其次,社会发展实践的多元化决定乡村振兴理论解释的多元化。当前中国时空压缩的发展路径呈现出发展主义和后发展主义、现代化和自反性现代化的实践杂糅,在多元社会发展实践的指引下,乡村振兴理论必将演绎出多元面向。最后,乡村振兴的复杂内容不能用单一理论原理进行说明。作为解决三农问题的综合性战略体系,内含农业、农村、农民和农地各个子系统,内容十分复杂,这为多元理论的解释留下了空间。综上,社会发展实践的多元化和内容的复杂性,决定了乡村振兴多元理论视角出场的复杂性。而单一理论由于解释的有限性,无法充分反映乡村振兴的复杂实践,也决定了乡村振兴基础理论多元倾向的必要性。

  2.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位阶性

  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多元化,有利于较为全面解释乡村振兴的复杂实践,加深对乡村振兴现实的理解,但并不意味着五大基础理论所处地位和作用发挥是平行的,而是存在位阶性。这主要体现在乡村振兴的基础理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为核心,同时汲取相关理论的优势元素。乡村振兴战略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指导地位,这是由我国社会主义性质所决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核心指导地位体现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对乡村振兴的战略指引以及在农业、农村、农民和农地层面上对马克思主义理论元素的继承性应用。因此,马克思主义理论规划了乡村振兴的总体进展和整体方向,也规限了其他各种理论的适用性范围,如乡村振兴对“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不搞私有化”的强调即是马克思主义土地国有化原则对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所推崇的产权私有化主张的限制。在马克思主义的理论指导下,乡村振兴充分汲取其他理论的优势元素,具体发挥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后现代/后结构主义和生计框架在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效率保障、反思取向以及底线维持方面的功能。

  3.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系统性

  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的位阶性,有利于较为科学地看待各基础理论视角所处的不同位置和所发挥的功能,但这并不意味着乡村振兴的各基础理论之间是割裂的和互不统合的,实质上各基础理论一直处于有机的系统关联中。以乡村振兴中农业政策安排为例,对现代农业的追求符合马克思主义所提倡的大生产模型;对小农户家庭经营的强调和联合合作及组织能力的提升则体现出实体主义逻辑;对现代农业生产要素的积极引入和现代农业体系的强调符合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的农业观;扶持小农户发展后现代农业和发挥农业多功能性则契合后现代/后结构主义理念;而扶持小农户生产和改善设施条件以及维护小农户生计等则是对生计框架理念的遵循。上述具体措施均反映于前后相继和有机安排的政策体系中,各项理念和政策得以整体设计和分步骤落实。因此,乡村振兴的多元基础理论实质上处于系统性的理论互构状态,是社会发展的整体方向、经济活动的市场行为、农民生计的基础保障和农政变迁多元空间的有机协调和统一。

  四、乡村振兴理论的研究展望

  伴随着乡村振兴顶层设计的清晰化和具体化,基层实践的深入推进,乡村振兴的理论研究已取得一定进展。但是,由于目前的乡村振兴理论研究大多还拘泥于政策衔接机制探讨、乡村振兴具体议题阐述和单一理论视域的乡村振兴诠释,乡村振兴基础理论研究有待深入开拓,尤其须要回归经典理论,以实现对乡村振兴的完整解读。乡村振兴的研究主要可归并在马克思主义、实体主义、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后现代/后结构主义以及生计框架这五大基础理论框架之中。其中,马克思主义是乡村振兴的总体指导,实体主义是乡村振兴的价值引领,新古典/新制度经济学是乡村振兴的效率保障,后现代/后结构主义是乡村振兴的反思取向,而生计框架是乡村振兴的底线思维。乡村振兴反映出发展主义思维和后发展主义取向、现代化和自反性现代化相统一的理论格局,任何单一的学说均不能实现对乡村振兴的完整解读。而乡村振兴的五大基础理论视角并非无序的理论杂合,而是多元一体的理论互构,乡村振兴的五大基础理论充分体现出多元性、位阶性和系统性的形式特征。正是理论内容的充实性和理论特征的鲜明性使乡村振兴具有深远持久的研究价值。

  乡村振兴包容多维理论指向,意味着乡村振兴具有源源不断的理论创造力。在乡村振兴研究中,应避免以单一理论为视角的简单化和过度化解读,避免以预构的假设框架消解乡村振兴理论的多元性。同时,乡村振兴也为国际农政问题解释范型的适用拓展提供了绝佳的理论“试验田”,不断深化提炼乡村振兴的基础理论具有对接国际学术话语讨论、传播中国特色乡村振兴经验以及提升乡村振兴理论范式话语权的重要意义。此外,乡村振兴开放了多种实践的可能性,未来研究应保持对乡村振兴差异性实践的包容心态,自觉应用多元基础理论指导乡村振兴实践,在不断推进的乡村振兴实践中充实多元基础理论的解释力,形成乡村振兴基础理论和现实践履的“大循环”。

责任编辑:张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