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
当前,春耕生产进入关键时期,春季农业生产已经陆续开展,同时也进入农资购买高峰期,为了让农民朋友买到优质、高效、放心农资产品,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进一步规范农资经营市场,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要求做到“三个严格、三不经营、三个应当。现将有关要求事项告知如下:
“三个严格”
1、严格依法经营,遵守《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种子法》、《农药管理条例》、《肥料登记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
2、严格查验供货商资质,建立供货商资质档案,不采购流动商贩或无证经营的农资产品;
3、严格把关农资产品质量,核查比对标签标注的生产企业信息、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信息、农药登记信息、肥料登记信息等标签内容,核实产品质量、品种真实性等信息。
“三不经营”
1、不经营假冒伪劣种子、农药,有效成分与登记不符的肥料;
2、不经营侵权品种和未审定、登记的农作物种子;
3、不经营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高毒农药,按要求定点、专柜、实名销售限制使用农药。
“三个应当”
1、应当主动向农药购买者说明农药、种子、肥料的使用范围、用量、中毒急救措施以及其它注意的事项,指导安全用药用种用肥,不作虚假宣传,不误导使用;
2、应当应用计算机管理系统软件和手机终端,建立真实的农资采购、销售台账;
3、应当如实向消费者开具购买凭证。
请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三个严格、三不经营、三个应当”,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请相互转告。
请各农资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按照要求做到“三个严格、三不经营、三个应当”,违者将依法严肃查处,请相互转告。
假冒伪劣农资举报电话:0913--2056315
渭南市临渭区农业综合执法大队
22022年3月
责任编辑:张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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